现在的确应该反思被俘与投降的问题了.因为历史的原因,我们一直是不允许投降的,而且将被俘与投降视为同一行为.因此,临死不降一直是我们的口号之一.
从朝鲜战争结束以后交换战俘以及后来归国战俘人员的待遇为例,可以发现,他们一直受到歧视甚至是不公正对待.对于投敌,出卖情报的,定罪,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但对于因伤被俘的,或者其他原因被俘的,也被降级降职,退到地方,类似于农场工作.自卫反击战以后的情况大体一样.
显然,我们军队是不允许人员被俘的.
但从欧美国家对待被俘人员看,与我们完全相反,美军甚至有被俘人员勋章,专门发给被俘人员.他们认为在接到投降命令或者反抗无望的情况下,人的生命是第一要素,是可以投降的.对此,并不以为是耻辱.事实上,很多被俘人员后来又重上战争立功受奖.
比较中外关于被俘人员的不同境遇,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如何界定与判定被俘还是投降,如何看待被俘人员,其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