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LZ写这篇文章是什么意思,毕竟一个人捐多捐少都是一份心意,不能光以金钱来衡量,其次捐款也不是打土豪,分田产,就算他是赚老百姓的黑心钱你怎么不考虑他自己也要随时承担破产的风险呢,难道一个月工资1000的人捐10块就没人诟病,一个赚1000万的捐10万就要有人骂吗,这其实只是一种等量代换,但是结果却截然不同,中国人啊,什么时候能不要把仇富心理搞的那么极端化,好好冷静一下,毕竟在商言商,如果商人都成了慈善家,那国家的建设谁来搞,今天这里出事大出血,明天那里出事大出血,最后自己宣布破产,俗话说不能让英雄流血由流泪,他们虽然不能算英雄但是最少不是罪人吧,我记得一个公司的老总说过捐款应该是可持续性的而不是企业的负担,我觉得很有道理,毕竟企业不是红十字会,他是盈利机构,我国的科学发展观都说过要全面协调可持续,怎么人家企业坚决贯彻了又成了为富不仁了呢,我只希望大家收起仇富的那一套,至少有朝一日你成为了某某企业家别像你今日诟病的人一样也许就已经是一种进步了。